注意 | 这些认证标准、实施规则换版啦
近日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发布通知,涉及汽车CCC认证依据标准换版、防爆电气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、儿童智能手表认证技术规范和实施规则修订、冷却塔节能节水认证规则修订,详情如下:
2023年1月16日,国家认监委发布TC11-2022-01技术决议(以下简称技术决议,见本通知附件1),公布一批修订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强制性认证标准及执行要求。为保证汽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,依据《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认科联〔2005〕18号)和《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》(认监委2012年第4号)的有关规定,我中心修订了CQC-C1101-2020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汽车》(下载途径:网站首页//产品认证//CCC产品认证//认证范围//11车辆及安全附件(原11、12类)),修订内容见细则前言。1、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需按照标准要求(含实施日期要求)进行认证。新修订标准的实施日期及补差试验要求见技术决议(附件)。2、对于标准修订的情况,如果无新增试验项目,已获证产品无需再进行试验,可直接换发新版认证证书;如果有新增试验项目,需进行补差试验,通过试验后换发新版认证证书;对于新版标准实施前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,无需按新版标准重新进行确认和换发新版认证证书。3、已获证相关产品认证证书,自技术决议发布之日起,可继续使用1年。如标准已明确规定在生产产品实施过渡期的,认证委托人应在标准规定的日期前,依据相应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变更、换版工作;如标准规定的实施过渡期不足技术决议发布后1年的,认证委托人应在技术决议发布后1年内依据相应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变更、换版工作。企业可根据自身意愿,提前开展证书转换工作。4、对于在技术决议规定的各标准换版截止日期后,仍未完成证书换版工作的,CQC将暂停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,逾期三个月仍未完成证书换版工作的,CQC将撤销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。各相关合作实验室应尽快向CQC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。认证委托人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,具体事宜请与我中心认证工程师联系。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近期对CQC-C2301-2019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防爆电气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,修订后实施细则编号不变。现将修订内容及相关实施要求通知如下:2.根据《认监委关于调整优化电子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的通知》要求,6.1.1条增加申请企业自主选择实验室的相关信息;6.2.2条增加初始工厂检查适用时要求;修改第7条获证后监督的内容,并增加认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结果的要求。本实施细则自7月15日起开始实施,如有疑问请与产品认证部工程师联系。产品五部防爆电器类产品2303~2317不含2311类产品:产品四部防爆电机电泵类2301/2302/2311类产品: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近期对CQC1160-2022《儿童智能手表认证技术规范》和CQC11-473321-2022《儿童智能手表认证规则》进行了修订,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(一)对于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关标准更新为新版标准。(二)将4.2.15由“认证失败处理要求”调整为“接口安全”。(三)将5.1.15由“认证失败处理测试”调整为“接口安全测试”。(一)监督检查频次调整为与CCC认证产品生产企业频次一致。本次修订采用自然过渡方式,对于已获证产品,企业如有变更需求可自愿向CQC提交变更申请,即日起新发放证书将执行新版技术规范和实施规则。CQC产品认证一部负责受理该类别的认证申请,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,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一部工程师联络:010-83886674、010-83886332。
关于冷却塔节能节水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近期对CQC62-439112-2019《冷却塔节能节水认证规则》进行了修订,涉及业务类别号:701325(节能)、704021(节水),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:3、认证依据标准增加GB/T 7190.3-2019;4、修订7.2.2产品的监督检验,检验频次由“每年度检一次”调整为“两年度检一次”;5、删除“10 证书到期复审”内容,修改为“10 证书到期换证”。1、新版认证规则自2023年7月7日起正式实施,CQC将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认证证书。2、本次规则的修订不影响已获证的评价结果,持证人可采取自然过渡的方式进行证书转换。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,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六部工程师联系。
在线申报
请填写完整信息然后发送给我们,其中 * 为必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