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注 | 这些认证实施细则、规则更新啦
近日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发布通知,更新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(国推RoHS)认证实施细则,修订视觉健康友好度认证规则,详情如下: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修订了CQC-C2401-2021 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家用燃气器具》,涉及业务类别:2401、2402、2403,细则修订主要内容及实施要求如下:3、6.1.1增加产品检测报告/认证证书评价要求;4、修改附录B.1,明确气电两用灶/集成灶等产品中的电灶单元、蒸烤箱单元、吸排油烟装置以及其他电器单元为A类关键件,明确其控制参数、技术要求和差异检测依据标准条款。本次修订不涉及已发证书的换版,CQC产品认证二部于2024年3月11日起开始使用更新后的认证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,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,具体事宜请与认证二部工程师联络。联系电话:010-83886342,83886295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
2024年3月8日
关于更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(国推RoHS)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知
为满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3号公告以及《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》(2019年第20号公告)要求,确保绿色产品标识的正确使用和标注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近期对CQC21-NV330-2019 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认证实施细则》进行了修订,涉及业务类别号:330101-330112。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:1、修改 3.3.2.1 检测方法标准,将GB/T 26125《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(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)的测定》调整为GB/T 39560.1、GB/T 39560.2、GB/T39560.301、GB/T 39560.4、GB/T 39560.5、GB/T 39560.6、GB/T 39560.701、GB/T 39560.702共8项关于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测定的系列标准。修订后实施细则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,对于已使用旧版细则颁发的认证证书,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,结合到期换证、产品变更等方式完成证书的转换。对于已完成印刷/模压的旧版标志,企业可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进行消耗。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,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六部工程师联系。刘 开 010-83886566;
马奇菊 010-83886308。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
2024年2月27日
各相关企业:
根据市场推广需要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CQC)对CQC16-452626-2023《视觉健康友好度认证规则-主动发光式显示设备》进行了修订,涉及申请类别:001132,现将规则修订内容及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
1、认证标志从CQC通用标志变更为此认证专用标志。
二、认证规则修订版的实施方案
1、本次修订不涉及既有证书的处理。
2、对于之前使用CQC通用标志的获证企业,从即日起应使用此认证项目专用标志,标志具体要求详见实施规则。
联系方式:
2024年2月28日
在线申报
请填写完整信息然后发送给我们,其中 * 为必填。